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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7-1 8:23:58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是大专层次的全日制公安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甘肃省公安厅。

  学院坐落在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169号,占地面积187亩。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警务训练馆、警官培训楼、办公楼、训练场、警苑大学生公寓和食堂等教学、办公、生活设施齐全。具有一支结构相对合理、整体素质良好的教师队伍。现开设刑事侦查、刑事技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司法警务等7个专业和1个特警专业方向。综合规模为2500人。学院按照公安部的统一要求,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

  二、招生名额、专业及学制

  2013年省内招生计划650名。文理兼收,学制三年。(一)公安类600名

  刑事侦查专业120名,刑事技术专业60名,治安管理专业180名(含特警方向60名),交通管理专业120名,经济犯罪侦查专业60名,禁毒专业60名。(二)非公安类50名

  司法警务专业50名。

  三、招生对象

  招收甘肃省内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政治、身体条件合格,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外,还要按公安机关的特殊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身体条件。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m,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m,体重不低于45kg。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和低于标准体重15%者为不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方法是: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五分记录4.6(小数记录0.4)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考生按专业录取入校后,进行体检、体能测试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方向学习的,予以退学或进行专业调整。

  五、招生办法

  (一)报考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四批次即专科栏内填报我院志愿。

  (二)面试和政审

  1.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确定面试分数线以上的,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未参加面试、体能测试者,不予录取。

  2.2013年7月17日—19日,我院在兰州(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天水(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庆阳(西峰区南街小学)、张掖(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陇南(武都区实验小学)设5个面试、体能测试点,考生可就近或直接到我院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我院7月中旬在有关媒体发布的《面试通知》或登陆甘肃公安信息网、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3.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考生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有关费用自理。

  5.面试和体能测试基本合格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三)录取

  1.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大专批次投档录取。

  2.考生在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按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六、学生管理和待遇

  1.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院内奖学金、特困生补助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毕业当年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入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也可在入校学习我院大专课程的同时,在我院报考公安专业本科自学考试,学完规定的课程取得本科学历,如果英语考试过关,还可同时获得学士学位。

  3.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录用考试或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七、收费标准

  按甘肃省物价局甘价费﹝1999﹞179号和甘价费﹝2003﹞2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900元(6人间)。警服费按财政部、公安部规定的标准收取。

  学院招生办电话:0931—83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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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931—8304057

  邮编:7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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