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9日),教育部公布了2010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名单,新疆2010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有37所。
据了解,除名单所列的高等学校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学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
以下为具有招生资格的高校:
本科(11所)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昌吉学院、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专科(21所)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职业大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独立学院(4所)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分校办学点新疆教育学院(记者张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