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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外省普通招生章程
整理自: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09-4-14 16:22:31

高校名称: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849
高校性质:全日制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 办
校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一、学校概况: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9年,原为军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首批高职学院之一。学校坐落于江苏省徐州市南郊风景文化区,占地1080亩。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学校是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试点和江苏省特色专业试点高校,是国家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是江苏建筑职教集团的理事长单位。
    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2008年全日制在校生12600余人。2009年将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4400余人,共计54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学校教学设施先进,配套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908万元,图书馆藏书52万册,另有电子图书53万册;体育运动场地6.44万平方米,体育馆1.14万平方米。拥有5家校办企业、5个实验实训中心、39个专业实验室、1个能够颁发45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和200余个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师资队伍精良,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21人、副高级职称148人。学校十分重视课程建设,现有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0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连续被表彰为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高校、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为核心,以岗位要求为质量标准,重点加强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培养。毕业生因其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而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本省同类高校前列。多数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主要就业去向为京津地区、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苏南地区、淮海经济区等数千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学校连续多年被省教育厅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二、录取原则:
    1 、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 1 :1.2进档。按照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 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以高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
   (1)普通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考虑与专业相关的学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加分投档考生。
    3 、矿井建设、矿山机电和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三、奖贷助学措施:
    1、助学方面:
   (1)按国家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学籍证明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人·年);如所在省份无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报到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特困生发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
   (3)在校内设立了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特困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4)按有关规定,特为贫困学生设立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平均2000元/人·年。
    2、奖励、激励方面:
   (1)入学奖学金: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高分新生进行一次性奖励1000—4000元;报考我院艰苦行业专业入学奖励1000元。
   (2)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30%,最高额3000元/人·年。
   (3)“国家奖学金” 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人·年。
   (4)单项奖:100—500元,学校对特殊贡献者给予特殊奖励。

四、收费标准 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1 、学 费:普通类 4140 元/年;艺术类 6800 元/年。
    2 、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按系(院)集中入住,根据公寓条件收费500--1200 元/年。

五、其它说明:
    1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招生办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又未请假者,按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将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六、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6-83888688、83889021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从火车站乘36、19、11路附线,或从汽车南站乘72路,或从市区乘游2、82路公交车至“建筑学院站”下)
    邮政编码:221116
    学校网址: www.xzcat.edu.cn 电子信箱: zsb@xzcat.edu.cn

 

附 《报考我校考生的入学奖励办法》

报考我校考生的入学奖励办法

    为提高我校生源质量,欢迎更多高分考生报考我校,学校特设立高分考生入学奖励和报考我院艰苦行业专业入学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的入学奖励:
    1.奖励范围:当年高考第一志愿考入我院的普高生和中职生(省内对口单招学生)。奖励人数按学生报到总数的 1% 比例计。
    2. 奖励金额:
    一等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4000 元;人数为获奖总人数的 10% 。
    二等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2000 元;人数为获奖总人数的 20% 。
    三等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000 元;人数为获奖总人数的 70% 。
    3. 评选办法:对江苏省的考生按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评选(参照录取办法);对外省的考生以各省考生的最高分者作为其候选人,再通过比较其与各省的本二录取分数线的差值的大小评选出最终获奖者。
    二、报考我院艰苦行业专业入学奖励: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且为我院矿井建设、矿山机电和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 元;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且第一专业填报矿井建设、矿山机电和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的考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使用选择性招生计划使其录取。
    3.对矿井建设、矿山机电和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的毕业生提供两个以上的就业岗位供其选择,保证其就业。
    三、评选、奖励的实施:
    1.以上奖励的评选与实施由学校学工处具体负责,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协助。
    2.评选与奖励在新生入学注册完成后一个月内进行。
    3.以上奖励对象仅针对当年入学的普通高中、中职生源的考生。
    4.若高分获奖考生入校后转入其他学校或退学,则必须向学校退还奖励;获得报考我院艰苦行业专业入学奖励的考生入学后转入其他学校或退学或转入我院其他专业学习,也必须向学校退还所获奖励。
    5.对于自愿转入我院艰苦行业专业学习的其他专业学生,可申请享受该项奖励。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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