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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方式入口

来源: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4-6-3 12:09:37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的规定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理科类、外语类6000元/生?学年;文科类5000元/生?学年;美术类10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学年。如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有变动,按照国家规定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学校通过以下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奖学金的标准:①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③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每生每月2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国家助学贷款。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负责安排特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上岗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4.专项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特困生的生活补贴。

5.临时困难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生所在的班、系及学校各党支部每年举行多种形式的“献爱心”活动,帮助特困生解决经济困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周奇舟

监督电话:020-83986463   传真:020-83986463

电子邮箱: qizhou_zhou@sohu.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395432  020-37395743

传真电话:020-87218126

电子邮箱:ckdzsb@21cn.com

学校网址:http://www.gpc.net.cn

招生网址:http://www.gp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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