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督办公室,联系人:冯鲜
监督电话:020-82712288 传真:020-82712822
电子邮箱:309247387@qq.com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总机:020—82712222 82719999 转招办
招生办电话:020-82728111 82733019
传 真:020—82726321
电子邮箱:zhujiangedu@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zj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z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