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45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 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人/年; 3.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4.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5. 其它: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联系人:胡志先
监督电话:020-82907070
传 真:020-82907070
电子邮箱:hlzyyb@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9068883280100232801003
传 真:020-82906881
电子邮箱:hlzyzsb@sina.com
学院网址:http:// www.hlxy.net
招生网址:http://www.hlxy.net/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