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一)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推荐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学院协助办理助学贷款。学院推荐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监察室,录取期间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联系人:郑士览
监督电话:0769-83076818
电子邮箱:228495375@qq.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3076600、6606、6627、6693。
传 真:0769--83076600。
电子邮箱:cxxyzs123@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cxxy.net。
招生网址:http://www.gdcxxy.net/zhaoshengjiu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