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并经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绝不乱收费。
第七条、 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除按规定实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还专门设有奖励基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对特困学生学院给予一定的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也可以在生源当地银行贷款。
第八条、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电话:0816-2379161 13330900030
传真:0816-2363763
网址:www.scavtc.com
电子邮箱:zsjyc@sca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