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本校的招生计划和个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本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w.slxy.cn/查询。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入学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文史类3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7000元/生·年。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详见本校入学须知。
第十九条 学生按规定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毕业时颁发给商洛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商洛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二十条 学校为了保证思想品德好,学业成绩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详见本校学生处(学工部)相关规定,网址:http://xsc.slxy.cn/。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管理体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和“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商洛联通助学金”、“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商洛电信天翼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金;还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邮编:726000;招生咨询电话:0914—2329405、2329969;招生信息网:http://zsw.sl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