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我院按照陕西省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13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专业1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学年。
第十七条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525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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