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补助、救助项目,加大经费投入,共设9个项目,奖助金额从200至2000元不等,奖助范围覆盖全体困难学生。
第十五条 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高招工作。
第十七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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