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和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经学校申报、公示,我厅组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并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3]4号),同意增设159个本科专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159个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本科专业(名单见附件1),可自2013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我厅将在新设置专业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时,组织实施专业评估。评估结论作为新设置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的依据。新设置专业未接受专业评估之前,招生规模限制在一个班型以内。
望各校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条件,加强新设置本科专业建设,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12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xls
辽宁省教育厅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