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3月10日
附件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
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
考生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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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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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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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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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号(中考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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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就读中学及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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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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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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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 |
高中学籍起止年月 |
学籍所在学校 |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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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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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否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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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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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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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高中 |
年级、学期 |
起止 |
就读学校、班级及班主任 |
班主任签字 |
校长签字 |
学校所属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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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年月 |
学校盖章 |
审核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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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上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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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
高一下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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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上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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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 |
高二下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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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上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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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高三下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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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 |
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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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审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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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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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
年 月 日 |
注:1、未打印信息由考生本人填写。
2、考生本人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否则责任自负。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
本人参加2016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郑重承诺:
1.本人同意在2016年6月11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同意在2016年6月11日前到报名点补刷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3.同意持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16年6月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交考试费不需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