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265
35
53
单科(满分>100分)
240
32
48
我校将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