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各专业复试人数及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可用
计划
复试人数
复试
最低总分
是否实践考核专业
070300
化学
59
88
344
是
081704
应用化学
9
14
324
085216
化学工程
22
24
269
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高水平校外调剂、破格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