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学院考研复试安排及复试办法 |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3-13 21:42:57 |
1、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术型硕士以及“仪器仪表工程”专业硕士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的150%。“光学工程”专业硕士和“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硕士按实际过线人数参加复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过基本分数线可参加复试。 2、综合复试内容及时间、地点安排: 综合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核、外语听力测试、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 综合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外语小语种考生听力另行安排。 未进行资格审核和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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