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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考研复试办法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3-25 17:47:21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调剂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现将我院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汉卿

  成员:黄发建、淡新昌、张学龙

  工作人员:王聪王菡之、马军强、徐秉鹏、吴亢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人数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331
44
66
176
全日制法律(法学)
310
44
66
123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310
44
66
50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310
44
66
50
  三、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3月24日(上午8:30——下午4:30);

  2、报到地点: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3、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30开始;

  4、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6日晚7:00-10:00(地点另行通知);

  5、专业面试时间:3月25日、26日(3月25日上午8:30开始);

  6、同等学力加试时间:3月25日晚7:00-10:00(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所需携带的材料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

  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

  五、调剂政策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上线考生数
接收调剂数
调剂条件
全日制法律(法学)
123
97
51
仅限接收报考校内(一志愿)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名时填写的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xx)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50
11
49
接收校内外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1)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50
7
53
1、接收校内外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2)。
2、接收校内外法学学术学位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名时填写的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xx)。
  所有调剂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各专业的考生,符合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条件的,请尽快填报调剂志愿,调剂截止日期为3月22日下午5点。调剂截止后,我院择优发送复试通知,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尽快回复,3月23日上午12点之前未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

  调剂参加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我院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后2天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我院不做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没有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积极争取其他学校调剂机会。

  六、复试环节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3、专业面试:60分,专业面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和实践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

  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卷面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录取量化标准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各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按310分计算);

  2、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复试阶段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

  4、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

  5、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

  以上五项相加之和为该生量化总成绩。

  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总分或单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八、咨询电话

  淡老师:85385174王老师:85385137

  九、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学校研招办为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申诉电话:029-853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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