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
一、调剂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我校报考条件(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总分均在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以上,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
二、调剂程序
1.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调剂信息,查询调剂所需专业。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及时登陆“网上调剂”系统,按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3.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①优先调剂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②按申请进入系统中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校毕业生、如考分相同按申请时间顺序)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③调剂名额达到该专业缺额计划数2倍该专业不再接受调剂,名额未满专业继续接受调剂。
4.学校向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发出同意复试信息。
5.考生接到我校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点击“同意复试”,否则按放弃对待。
6.复试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
三、调剂专业及名额
调剂系统首次开通时间:3月17日9:00 截止时间:3月17日21:00
接受调剂专业代码 接受调剂专业名称 拟接收调剂考生数 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和筛选规则
20101 政治经济学 4 条件: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我校报考条件(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总分均在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以上,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筛选规则:①优先调剂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②按申请进入系统中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校毕业生、如考分相同按申请时间顺序)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③调剂名额达到该专业缺额计划数2倍该专业不再接受调剂,名额未满专业继续接受调剂。
20104 西方经济学 3
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
0201Z1 民族发展经济学 3
20202 区域经济学 3
20203 财政学 0
20205 产业经济学 0
20204 金融学 0
20206 国际贸易学 4
20207 劳动经济学 3
20208 统计学 6
0202Z1 投资学 3
120202 企业管理学 16
120201 会计学 0
120203 旅游管理学 3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3
1202Z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
25100 金融(MF) 12
125100 工商管理MBA 0
125300 会计MPAcc 0
四、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设立以下奖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
2.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100%覆盖;
3. 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4. 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
5.选拔成绩优异者赴国外短期留学并设立企业留学奖学金和助学金,覆盖率为20%以上。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185号
联系电话:0471—5300146 0471—53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