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申请工作已经结束,请不要再报
结束时间4月1日11:00
以下为原公告
一、截至目前,我校尚有70个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指标可供二志愿考生申请调剂,招生专业参见下表,这些专业招收的均为专业型硕士。请有意者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复试时间大约在4月13日前,各学院可能略有不同,具体复试要求和携带材料除时间外可参见我校研究生复试规定
调剂工作至全校指标额满为止,一切以研招网调剂信息为准。
其它不明事宜可与相关学院联系。
注: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选择我校已发布缺额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调剂志愿(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48小时后研招网自行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志愿,48小时内我校不予解锁。特殊情况可发短信至临时手机号15998653206、13591755350办理“解锁”
二、招生领域
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
学院
代码、专业
备注
学制
010政治与行政学院
tel: 任春雷(主管院长) 82159502
宫凌勇(教学秘书) 82159506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2
220马克思主义学院
tel: 李玉珂(主管院长)85827555
陈立生(教学秘书)82158311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招收考生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
3
030教育学院
Tel: 杜岩岩(主管院长) 82158674
鲍 枫(教学秘书) 82158351
045101教育管理
045118学前教育
045119 特殊教育
045115 小学教育
教育硕士
3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
2
210心理学院
Tel: 刘文(主管院长)82156432
洪毅(教学秘书) 82156430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硕士
3
040文学院
Tel: 洪 飏 (主管院长)85992032
王庭发 (教学秘书)85992305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招收考生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为本科语文专业
3
051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历史系
Tel: 谢春山(主管院长)85827033
郭 鑫 (教学秘书) 85827042
045109学科教学(历史)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招收考生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为本科历史专业
3
045120职业技术教育(旅游服务)
教育硕士
3
060美术学院
TeL: 关慧良(主管院长) 82158683
包 涵(教学秘书) 82156957
045113学科教学(美术)
教育硕士
3
081外语学院英语系
Tel: 崔万有(主管院长) 82158678
魏 娜(教学秘书) 82159596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教育硕士
3
090体育学院
Tel: 苗治文(主管院长) 82158778
铁 钰 (教学秘书) 82159375
045112学科教学(体育)
教育硕士
3
045120职业技术教育(体育与健身)
教育硕士
3
101数学学院数学系
Tel: 沈洁 (主管院长)82159741
白风(教学秘书)82158356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教育硕士
前置学历专业为数学
3
110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Tel: 孙景昌(主管院长)84258644
张黎宇(教学秘书)84258367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教育硕士
前置学历专业为物理或相关专业
3
120化学化工学院
Tel:于世钧(主管院长) 82158598
毛军生(教学秘书)82158329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教育硕士
前置学历专业为化学
3
130城市与环境学院
Tel:张威(主管院长)82158706
张蕾(教学秘书)82158364
045110学科教学(地理)
教育硕士
前置学历专业为地理或相关专业
3
140生命科学学院
Tel: 宫 正(主管院长) 85827078
黄慧芳(教学秘书) 85827068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
教育硕士
前置学历专业为生物或相关专业
3
15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Tel: 王向阳(主管院长) 85992415
邱凤洁(教学秘书)85992005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硕士
3
160管理学院
Tel: 张秀兰(主管院长)82159570
李晓倩 (教学秘书)82155188
125200 MPA 公共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
2
三、学制与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进行学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利用周末及其他业余进行学习,二者均在辽宁师范大学上课。暑期上课时学生可选择在校宿舍住,也可自行联系校外住宿;寒假上课学校不统一安排住。
四、学费标准
教育硕士:9000元/年
公共管理硕士:20000元/年
注: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五、国家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双证)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