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拟录取考生调档函、政审表领取事宜:领取时间:2017年4月24日(9:30—11:30,14:30—16:30),领取地点: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10室(电话:028-85990959)。本人领取需要携带身份证,委托领取需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代领委托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非全日拟录取考生自愿调档,不调档考生需于5月20日前将政审表返回法学院。邮寄地址同接收档案地址一致。
四川大学法学院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