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学校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的文件精神,做好优秀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促进我校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目标,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收项目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收项目包括乒乓球、田径、篮球、武术、网球、射击六个项目。
二、招生计划、录取专业及报名要求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规模的1%,各项目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后就读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标代码:020401)。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具体如下: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其中,射击项目限一级(含)以上运动等级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理科考生生源地不限,文科考生生源地限定在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等省市。2017年新高考改革方案在上海市、浙江省全面实施,不再区分文科、理科,两地报考考生的选考科目为“不限”。
四、报名及材料审核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体育测试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2017年1月5日,报名网址:http://wsbm.ecust.edu.cn/。
2.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材料包括:
(1)打印的体育测试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打印);
(2)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的运动技术等级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http://jsdj.sport.gov.cn/。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
(3)比赛秩序册(包括:封面页、人名页并标注);
(4)比赛成绩册(包括:封面页、人名页并标注);
(5)二代身份证;
(6)高考报名表;
(7)学历证明及单位推荐函(下载附件1,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学历证明:应届生需所在中学盖章确认,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8)报考华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2,认真阅读有关条款并签字确认)。
以上报名材料只需寄送复印件,但是体育测试时必须携带原件。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取消测试资格。
3.报名材料邮寄
请考生将所有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左侧装订。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388信箱(邮编:200237),华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组,韩老师。
我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1月7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材料寄达情况。
4.材料审核及查询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测试。
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查询日期:2017年1月14日开始。
没有完成网上报名、没有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体育测试资格。
五、体育测试及资格确定
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测试。
我校为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免费提供一份“泰康团队意外伤害保险”。
报到安排: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12:00前到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馆报到。报到时考生需提供与报名材料一致的材料原件。
测试内容:包括专项和素质两类。其中,射击项目只测试专项(不允许使用观察镜)。素质测试包括速度、力量、弹跳三项。
测试时间:2017年1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两天。
测试收费:考生需缴纳报名测试费220元。考生参加我校体育测试的其它费用自理。
体育测试合格名单: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择优选拔,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凡未取得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认定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依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我校公布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六、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分为统考、文化单独考试。
文化统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化单独考试。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要求,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被我校确定为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七、录取办法
文化统考考生。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满足文化考试成绩上线的前提下,根据各项目体育测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文化单独考试考生。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我校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名单。
八、咨询电话
021-64251876(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韩老师),64252763(招生办)。
九、监督与实施
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十、本方案若与教育部2017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