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评定与公示
高校须在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中,对符合本校报考要求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应现场公布测试成绩,并当场由裁判员、记分员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需综合多名裁判员评分情况、现场无法得出最终成绩的项目,应向考生提供查询本人成绩的途径。体育专项测试要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做到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以备抽查或复核。
高校应依据考生的证书等级,综合其测试成绩确定考生的测试结论,测试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将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入选考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审核后,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招生高校根据公示结果,在本校网站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公示考生人数不得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