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专项测试办法
一、测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由2400米打卡计时跑、百米定向赛、短距离赛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2400米打卡计时跑占30%,百米定向赛占30%、短距离赛占40%。
二、2400米打卡计时跑
(一)测试场地:标准田径场;
(二)起跑时打起点,每跑一圈依次打卡(31-35号),跑完最后一圈打终点。
(三)评价标准:完成测试用时(分:秒),最低成绩不得低于18分:
1.男子:用时8:20计30分,每增加5秒用时扣1分。
2.女子:用时10:10计30分,每增加5秒用时扣1分。
注:各用时段内不再细分。以下同。
三、百米定向赛
(一)测试场地:带有人工障碍物的田径场。
(二)地图比例尺:1:1000;
(三)路线参数:
男子:0.8-1.2千米,16-19个检查点;
女子:0.7-1.0千米,15-18个检查点。
(四)评价标准:按考生排名及前后两名考生用时差计算得分,最低成绩不得低于18分:
1.第一名计30分。以第一名成绩为基础,每降低一位扣1分,每增加10秒用时扣1分。如第二名比第一名每千米用时多12秒,得分为28分。
2.因漏点、打错点成绩无效,可申请在备用路线上重测一次。得分按考生所在组别最后一名成绩扣2分计。
四、短距离赛
(一)地形:短距离定向常见地形;
(二)地图比例尺:1:5000或1:4000;
(三)路线参数:2.2-2.8千米,15-20个检查点。
(四)评价标准:按考生排名及前后两名考生用时差计算得分:第一名计40分,每降低一位扣1分,每增加20秒用时扣1分,最低成绩不得低于24分。如,第3名得分为38分,第四名用时比第三名多22秒,则第四名得分为: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