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及报名资格审查
1.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于3月7日前对报考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含免测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毕业学校及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2.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3月12日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本地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全部报考材料(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和成绩证书原件以及成绩册、秩序册)送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3.省里集中审核认定。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分别造具《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名册》(见附件2)和《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免测名册》(见附件3),连同《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证书原件、成绩册和秩序册,于3月15日上午9:00到我院集中进行审核(请各市州各派一名考务人员于3月14日下午到我院报到),我院将会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对各地上报的高水平运动员证书资料严格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合格的名单,由市州统一输机,打印《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证》并分发至有关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