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垫,每位考生考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1)篮球往返运球投篮;(2)足球20米运球绕杆射门。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考试两次,每次成绩为该次运球投篮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足球考试在室内田径馆进行,每位考生考试两次,每次成绩为该次绕杆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三校生”
考试项目: 100米跑、立定跳远;考试标准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中专项技术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换算。
(五)计分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考试成绩占70%,专项技术考试成绩占30%。
(六)考试要求
1.考生报到时领取准考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
2.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须指派专人带队,负责考生的组织和管理。
3.各考试项目均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测试成绩均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结束后,按照招生来源计划数的三倍划定专业合格线。本科(包含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B段层次)专业合格线不低于70分;专科(含“三校生”)专业合格线不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