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1.考生须同时获得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级统考合格证。
2.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我校按照文化课成绩的40%与专业课成绩的60%之和,文理科统一排序,分省择优录取。
4.对专业合格人数较少的省份招生计划的下达,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执行。对于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省份,我校将适当控制录取比例。
六、入学规定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制定收费额度,学费为每年10000元(如国家调整2017年艺术类本科收费标准,我校将相应变动)。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