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实施自行划定
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我校2017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 专业 |
方向 |
最低录取控制线 |
| 舞蹈表演 |
中国古典舞 |
≥225(文、理) |
| 中国民族民间舞 |
| 芭蕾舞 |
| 现代舞 |
| 音乐剧 |
| 国际标准舞 |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270(文、理) |
| 舞蹈学 |
舞蹈史论 |
≥375(文、理) |
| 舞蹈科学 |
| 舞蹈教育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
≥各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批次的最低控制线(文、理) |
特别说明:针对江苏、上海、新疆、云南高考科目及分值,按以下折算公式确定各专业分数线:我院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高考总分(750分)×江苏(440分)/上海(660分)/新疆(450分)/云南(77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