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须知
(一)笔试
1. 考生应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2. 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答题,不得使用其他颜色字迹的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带)。
(二)面试
1. 考生必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
选择限定乐器以外的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
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的限定乐器之外的考生必须参加音乐术科统考的其他科目(乐理、视唱练耳和声乐)的考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同上,总分满分为195分,本科资格线另行划定。
2. 所有考生均应在考试大纲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考试曲目,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曲目演唱(奏),在器乐考试时还须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指定演奏选段演奏,否则均视为放弃考试。
乐理和视唱练耳的题型示例、声乐和器乐的考试规定曲目(含指定演奏片段及速度要求)和打击乐加试内容,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gd.edu.cn)以及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下载。
为方便考生备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星海音乐学院将声乐的考试规定曲目汇编成《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规定曲目丛书》(声乐卷),该书已由花城出版社2015年8月出版发行,考生可自行选购。
3. 考试前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如实填写考试抽签曲目的代码,曲目不得重复。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 考试时考生须向考场提供声乐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和器乐抽签曲目(包括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的曲谱。
5. 考官组由多名考官组成,考官组根据评分标准评定考生成绩。
6. 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现场调整演唱(奏)时间、抽考作品片段或加试考生基本功。
7. 所有面试项目将在考生与考官间设置布帘,考生与考官不得见面。
(三)其他
1.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 考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17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视为弃考,禁止进场。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3. 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4. 考场内禁止透露姓名、考号、抽签曲目等个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及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5. 考试前,考试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及考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场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