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统考的考试科目按《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文件执行。今年对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考试大纲中声乐考试规定曲目进行了修订,对舞蹈学类考试大纲中考生伴奏光盘作出了具体要求。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评分标准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教学厅[2008]15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统考的本科合格要求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