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即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0.75)。
专业名称
文科最低分
理科最低分
一志愿
非一志愿
视觉传达设计
296
环境设计
325.8
产品设计
310
产品设计(数字设计方向)
300
305
335.3
311
服装与服饰设计
300.6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