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违规处理告知书
考生(考生号 ):
你于 年 月 日 (上/下)午,在 考点参加 高校招生艺术类 专业校考考试过程中,(以下简要记录违规事实)
。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 条、第 项规定,以上行为构成了考试违规(违纪、作弊),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 条,作出以下处理(见方框内划“√”处)。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本次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终止你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本次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 本次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 年(1至3年)的处理;
□ 本次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年(1至3年)的处理。
如果你对上述处理结果存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陈述或申辩,并提出相应理由和提供相应证据,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