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河南省和广东省招生办规定,凡报考我院的河南籍和广东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郑州和深圳考点,并且参加郑州和
深圳考点的现场确认和考试【报考“录音艺术专业”的除外】,上述考点不接收外省考生报考,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4、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aa-ic.com/,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四、考试事项
1、杭州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
专业代号 |
专业(类)方向 |
计划人数 |
学制 |
考试科目一
上午2.5小时
(满分100分) |
考试科目二
下午3小时
(满分100分) |
考试科目三
下午1小时
(满分60分) |
杭州、郑州、成都、深圳、沈阳考点考试时间 |
中国画
130406 |
01 |
中国画一 |
15 |
4年 |
命题创作 |
中国画基础 |
书法 |
2月7日 |
02 |
中国画二 |
21 |
4年 |
线描人物写生 |
素描写生 |
速写 |
书法学
130405 |
03 |
书法与篆刻 |
14+1* |
4年 |
书法创作 |
篆刻创作 |
古汉语 |
04 |
书法理论与教育 |
15 |
4年 |
书法临摹与创作 |
写作与篆刻 |
古汉语 |
艺术史论
130101 |
05 |
艺术理论类 |
65(其中山东省限招8名) |
4年 |
素质测试*(3小时,200分) |
赏析与写作*(2小时,60分) |
美术学类
1304 |
06 |
造型艺术类 |
305 |
4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
速写 |
2月8日 |
设计学类
1305 |
07 |
设计艺术类 |
357 |
4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
速写 |
2月9日 |
戏剧与影视学类
1303 |
08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190 |
4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线性)* |
速写 |
2月7日 |
建筑学
082801 |
09 |
建筑艺术、城市设计 |
55 |
5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
速写 |
2月8日 |
环境设计
130503 |
10 |
景观与环艺类 |
50 |
4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
速写 |
录音艺术
130308 |
11 |
录音艺术 |
15 |
4年 |
录音艺术专业仅在杭州考点设立考场,其他考点不设考场,具体报名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
2月下旬至3月上旬 |
2、上海张江校区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
专业代号 |
专业(类)方向 |
计划人数 |
学制 |
考试科目一
上午2.5小时
(满分100分) |
考试科目二
下午3小时
(满分100分) |
考试科目三
下午1小时
(满分60分) |
杭州、郑州、成都、深圳、沈阳考点考试时间 |
设计学类1305 |
12 |
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 |
375 |
4年 |
色彩 |
素描写生 |
速写 |
2月10日 |
*注:①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方向详见“入学事项”中的第5点。
②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中含1名2016年招生2017年入学的新疆预科生计划;考试科目二“篆刻”考试所需篆刻工具由考生自备。
③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的素质测试科目:旨在测试考生中学阶段所学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的掌握及艺术素养;赏析与写作科目: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④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中的雕塑专业学制为5年。
⑤素描写生(线性):是指以线性表达为主的素描写生方式描绘客观对象。
3、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绘画工具考生自备。考试中发现考
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4、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4月中旬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5、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考
生只有取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后,方可填报本院志愿。)
6、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和文化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专业代号 |
专业(类)方向 |
综合分计算公式 |
文化总分要求 |
01 |
中国画(中国画一)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普通类二段线的6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
02 |
中国画(中国画二) |
03 |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
04 |
书法学(书法理论与教育) |
05 |
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 |
详见“六、录取办法中关于艺术理论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
06 |
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07 |
设计学类(设计艺术类) |
08 |
戏剧与影视学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09 |
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 |
详见“六、录取办法中关于建筑学专业的录取规则” |
10 |
环境设计(景观与环艺类)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11 |
录音艺术(录音艺术) |
12 |
设计学类(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 |
3、录取一般规则:
(1)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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