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其他专业(类):专业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录取的特殊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总分线可降低10分。
5、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6、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七、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凡复查成绩不合格,或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
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学费标准: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艺术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3、中国美术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
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4、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5、2017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及教学模式如下:
专业大类及所含方向 |
两段式教学模式 |
专业(类) |
专业(专业方向或工作室) |
中国画 |
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综合) |
中国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书画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专业学习。 |
艺术理论类 |
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史与史学理论、视觉文化研究、艺术管理) |
艺术理论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美术与设计理论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专业学习。 |
造型艺术类 |
绘画(油画、综合绘画、版画、壁画)、雕塑(该专业学制5年)、公共艺术(纤维艺术、公共雕塑、场所空间艺术、景观装置、艺术工程与科技)、跨媒体艺术、美术学〔公共美术教育、教师教育(该专业按师范类要求培养)、艺术鉴藏〕 |
造型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设计艺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染织设计、室内纺织品设计)、艺术与科技(会展设计、色彩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玻璃艺术设计、饰品艺术设计、漆艺术设计) |
设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摄影、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广告、影视编导)、动画(动画、插画与漫画、游戏设计艺术、数字交互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 |
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 |
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的学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分流到建筑艺术和城市设计专业方向学习。 |
环境设计(景观与环艺类) |
风景园林(景观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 |
景观与环艺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传媒动画学院完成4年制学习。一、二年级进行专业基础学习(含美术基础、音乐基础),三、四年级分别进入影视音乐制作工作室、音频工程与录音工作室、声音艺术表现工作室进行专业学习。 |
上海设计学院
所有专业 |
视觉传达设计(游戏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数字出版设计、数字展演设计) |
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类)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上海设计学院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与配饰设计、商业服装设计) |
产品设计(时尚产品设计、信息产品设计、衍生产品设计) |
环境设计(城市空间艺术设计、都市景观设计、建筑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
公共艺术(城市空间造型) |
6、《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教务网http://jwc.caa.edu.cn。
八、联系方式: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164630
南山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象山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张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
中国美术学院享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如本简章内容与招生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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