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12年与四川音乐学院等联合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点,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6月,学校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系“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毗邻南郊机场和绵阳南湖公园,现有绵阳校区、梓潼校区和成都校区;已使用土地1500余亩,总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教育教学、生活设施、信息化建设等条件先进;建有各类实验室、实习实训室近百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亿元。
学校设有美术学院、传媒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文化经济学院、职业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16个;形成以艺术学、文学、管理学与历史学为主干学科,文化艺术与工学、经济学相融合的特色学科。根据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和依托行业优势,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000名。
学校拥有一支800余名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文化部前部长、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四川省政协原副主席冯崇泰、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原副主任李志宏、国家一级作曲家兼演奏家卞留念、北京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副所长雷原、中国音乐学院原院长赵塔里木等被聘为名誉校长;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
学校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同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建立了以王蒙先生命名的集收藏、陈列、展览、研究、公共教育、国内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王蒙文学艺术馆;与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社科院、中央电视台等130多家企事业建立了多元化合作关系;与绵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文化科技产业示范园”;与华夏母亲之都、嫘祖故里四川盐亭县政府共建“中国美术西部写生创作基地”;与北川县人民政府共筹“羌文化保护中心”;与梓潼县人民政府共建“文昌文化研究院”,建设中的“四川梓潼实践实训校区暨大学生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旨在打造集教学、实践实训、表演、博览、创作、交流等于一体的中国艺术教育实践实训示范基地和高年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学校大力推进国内外合作办学,与美国纽约电影学院、美国加州州力大学圣贝纳迪诺、韩国艺苑艺术大学、新罗大学校、俄罗斯赫尔岑国立师范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意大利欧洲设计学院、法国阿尔让特伊国立艺术学院等30多所世界著名院校签订了留学项目及其他合作协议;在国家正常专升本指标外,与四川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合作开办自考专升本项目,为学生发展搭建了更加广阔的平台;毕业生就业率连年稳居95%以上。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参加音乐、舞蹈、美术、传媒、设计、文学创作大赛等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各类大奖300余项;成功完成第二、三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艺术展厅和开幕式的策划展演,及2015年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表演任务;连续多年成功举办绵阳新年音乐会。先后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培养目标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类院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终身教育理念,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推进深化产教融合、科教协同创新、校企协同育人的办学体制改革,立足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跟产业转型升级的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的基本类型定位,面向四川文化艺术产业发展需求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文化产业生产、经营、管理一线所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所设专业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和旅游管理类十一大专业类别。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空中乘务以及影视灯光,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与艺术相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宝石鉴定与设计和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传统美术类的继承和发扬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类别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生·年] |
普通类 |
汉语国际教育 |
12000 |
英语 |
艺术翻译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文化产业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物流管理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艺术类 |
音乐表演 |
羌藏歌舞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流行演唱)演唱、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演奏 |
16000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舞蹈表演 |
舞蹈学 |
舞蹈编导 |
表演 |
影视表演、服装表演 |
戏剧学 |
戏剧影视文学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录音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动画 |
美术学 |
绘画 |
雕塑 |
摄影 |
艺术设计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数字媒体艺术 |
(二)三年制专科
类别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生·年] |
普通类 |
会计 |
10000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汉语 |
对外汉语与艺术 |
艺术类 |
音乐表演 |
羌藏歌舞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流行演唱)演唱、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演奏 |
14000 |
舞蹈表演 |
服装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播音与主持 |
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 |
广播电视技术 |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
影视动画 |
摄影摄像技术 |
艺术设计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并按照学校官方网站中公布的各省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网址)进行现场(网上)报名,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领取(打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现场报名还需填写《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招生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4.我校所设的各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信息[注: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汉语国际教育、英语(艺术翻译)、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会计、会展策划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汉语(对外汉语与艺术)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除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进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复试外其余均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