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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2-10-27 12:47:12

吉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加试且加试合格(吉林省、辽宁省美术类考生承认省联考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的15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全部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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