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2013年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确定的说明
音乐学院考生及家长:
现将获得我校音乐学院2013年专业测试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公布(详见左侧各专业链接)。
名单的确定严格按照我校2013年《音乐学院招生简章》所公布原则进行,简要说明如下:
1.除音乐表演(钢琴)和作曲专业外的考生,视唱练耳成绩必须达到2分以上。表演专业各方向主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器种第一名或声乐前三名)以及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可适当降低要求。
2. 音乐表演(钢琴)和作曲专业考生视唱练耳成绩应在60分以上;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专业考生,视唱练耳成绩仅作参考。
3.在视唱练耳成绩达到上述要求、专业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各项考试不缺项的考生中,根据各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器乐类考虑器种),按照最高不超过招生计划1:3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4.各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详见我校2013年《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5.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查询以及专业合格考生合格证打印均自3月9日起在本页相关链接中进行。
6.合格考生在打印合格证时如发现身份证号、高考报名号等个人基本信息有误,请立即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发送传真至010-68933922,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在我校考试的专业及报名号以及是何信息错误。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我校与省级招办能否准确交换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以及高考成绩,请考生重视,切勿自误。
点击进入:音乐成绩查询系统及合格证打印系统(3月9日开通)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