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与要求
科目
备注
初试
闽南语
只分合格与不合格,考核合格直接参加复试
复试
1.声乐(南音演唱一首)
2.乐器自选(南音乐器演奏或器乐演奏)
3.视唱(简谱、五线谱或工X谱)
4.模唱(音程、和弦模唱)
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300分
注: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