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5、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
www.hbea.edu.cn)。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从2017年2月21日起登录网站(
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复核(武汉考区的考生直接向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27-85326802)。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http://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