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河北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流程 |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7-1-11 10:08:04 |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2017年1月13日至18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照片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白色背景。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示例如下:
(二)现场审核 2017年1月16日至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报考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审核点名单见附件2)。审核通过、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不能跨考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当次报考无效。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审核、确认。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将不能更改。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如下材料: 1.户籍在河北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审核点留存);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信网(http://www.chsi.cn/)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统一制式,样张见附件5,空白电子版可在公告链接中下载;验证报告和学籍证明由审核点留存)。 (三)网上缴费 2017年1月16日至19日,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各科目需要合并缴费)。报考费70元/科次。 缴费后,考生审核状态将显示为“完成报名”,本次报名结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7年3月6日至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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