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招生考试公平、公正;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崇州。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招考委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下同)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两种形式。由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规模、学位数和师资等情况,由市教育局计财科编制,按每班50人下达,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计划一经公布,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学校不得任意变更,也不得任意调减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计划,必须先报批,后招生,禁止先招生后报批。各校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有关政策规定,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的20%以内。各校应提前向教育局上报招收择校生方案(含办法,人数,分数,择校费等内容),由教育局审查后,统一向社会公布。为确保完成成都市下达的职普比任务,各送生学校的职普比任务由教育局下达。
(二)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的计划由省计委、省教厅统一下达。
(三)中职类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中师<含幼师>技工校、县办成人中专)招生计划。属本市办的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由教育局下达;属成都市属以上办学的中专、中师、幼师、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统一按成都市的办法,以成都市招考委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考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身体健康。报考师范类的考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献身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报考普通中专(中师)的考生一般应未婚。
报考两类高中的考生年龄不限。
报考技工校及成人中专的考生婚否不限。
报考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考生,正住户口必须在本市。
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6号)的精神,2013年起,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一律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县(市、区)报名参加考试。正住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原籍报名参加中考。如果因特殊困难无法回原籍参加中考的,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借考,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非初中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2)凡已取得高中学籍者(含高中学生倒流读初中的)不得以初中文化程度报考;
(3)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
(1)今年全市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和电子摄像,报名时间:3月13—20日,共计8天。
(2)报名手续及要求: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按教育科审核的学籍,凭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其余学生持教育部门审核的手续在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后,凭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需在我市借考的外地学生,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有家长签字、学校签注意见),在就读学校办理手续后,凭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是建立考生个人档案、参加考试、录取的基础信息,考生必须认真确认签字。
报名结束后,各校应按招生部门的要求通过电子摄像采集考生相片,为考生建立电子档案。
四、校外指标到校生
今年,我市将按成都市成招考委(2013)13号文件精神,继续实行校外指标到校生制度。根据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以及有利于扶薄的原则,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统招计划的50%、市级示范校统招计划的30%分配到各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崇招委[2013]5号)文件执行。
五、考试和评卷
今年,我市中考按成都市招委规定:“全市统一命制试题卷,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
2013级初中毕业生中考考试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前单独进行,满分50分;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卷满分各为100分,B卷满分各为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物理、化学分别考试,在同一天下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为: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时 间
科目
日 期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
6月13日
(星期四) |
语 文 |
物 理(2:30—4:00)
化 学(4:30—5:30) |
6月14日
(星期五) |
数 学 |
英 语(2:30—4:30) |
各科考试(笔试)均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90分钟,化学60分钟。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单独提前在四月份举行,满分各为10分。考试成绩共分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其分值对应为:10分、8分、5分、0分。
体育考试的项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坐位体前屈满分15分,立定跳远满分20分,长跑满分15分。总分满分50分。
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各等级标准由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A、B卷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升A卷成绩×50%+B卷成绩,满分为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为5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同时,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升学总分满分700分。
物理、化学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不保留小数。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厅关于课改的要求,初中毕业考试应按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命题,着重考查学生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学科基本素养,不出偏题、难、怪题。各科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考前属国家机密,考试后试卷属国家秘密,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密、遗失、损坏,违者按省、市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A卷实行题卷分离。使用统一的答题卡。
英语的A卷中有听力考试,其中,听力考试部分占25分,笔试部分占75分。
考试工作在成都市招委、成都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我市招委、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考点按成都市招委、教育局的要求分片相对集中设置。每考场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今年在全市实行统一实行中考网上评卷,统一公布考生成绩。阅卷工作在市招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使用统一的软件、统一扫描、统一评卷标准,由市教研室和市招办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查,保证评卷质量,允许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查分工作费;由学校或报名点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市招办办理查分手续。
六、综合素质表现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宣传科负责,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教育部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列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这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完成(5月底以前)。综合素质表现评价应参考初中三年中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对实证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结果应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以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具体操作办法和要求按教育局宣传科安排执行。
七、填报志愿和录取办法
今年继续实行考前填报志愿录取工作,录取分三批进行。录取顺序是:第一批:指标到校生,体艺特长生;第二批:省、市级示范校(崇庆中学、蜀城中学、树德怀远中学)统招;第三批:调招计划录取;第四批:市外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院校,五年制师范院校,三年制中专和职业类学校,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录取。第五批:补录。
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一批:指标到校生,体艺特长生不再填报高中升学志愿,按审批确定后的名单录取。
第二批:考前填报升学志愿,崇庆中学、蜀城中学、树德怀远中学三所中自愿选择填报一所。录取:考试后,根据市招委,市教育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志愿,依次录取。
第三批:不符合统招录取条件,又自愿就读调节性计划,并符合调节性计划条件的考生录取。
第四批:自愿填报五年制高职,五年制师范,三年制中职类学校考生填报,并参加省、市组织的录取。
第五批:补录。
八、加(面)试和档案管理
报考公安、护士、刑事司法专业的学生是否进行面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凡进行面试的学校,须提前通知考生。
报考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市体校招办报名并参加体育术科考试。
报名结束后,各校对报名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供录取学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