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中考考生需注意
福州新闻网讯 “注意录取”考生中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需注意,记者13日从市中招办了解到,符合此两项政策的中考考生要填写相应表格,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据了解,“福州市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享受加3分照顾”的政策要求考生与父母均为农村人口(判定农村人口的标准参考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农村人口生育政策适用的规定》及其《补充说明》),因购房户口迁入城市的不予加分。
独生子女身份证明材料有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原件(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父母一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证明及2份复印件。农村独生子女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原则上不予加分,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经核实后为其补办的可以加分。
二女绝育家庭女儿身份证明材料有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所在乡镇计生办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流动人口考生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持父母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暂住证和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长效节育措施证明或二女户父母一方落实绝育措施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福州日报记者 曾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