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9年中考考生家长告知书
各位家长、各位考生:
我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各位家长、学生选考选报学校,特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向您告知:
一、今年中考科目全市统一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等六科。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20-21日。体育考试时间:4月15-30日。英语听说考试时间:5月23-24日。
二、中考报名时间:3月25-30日,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报名站)提供验证材料,上网录入本人有关报考信息。
三、凡符合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各项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报名时:
1.深圳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非深圳户籍(暂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学生须交验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通知。
四、广东省已从
2004年的高一新生开始,按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进行教学。广东省高考也根据新课程标准单独命题。按目前国家有关高考报名政策规定:1.广东省内户籍户口的居民才能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户口在外省的学生,须回户口所在省(市)参加高考。2. 深圳市外广东省内户籍的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市报名,如回去有困难,也可在深圳市申请借考,录取时不享受深圳考生的待遇。但在高中阶段户口由省外迁入广东省其它市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在深圳办理借考。请户籍不在我市的初三毕业生,慎重选择在何地参加中考和读高中。
五、考生在报名时,要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向初中毕业学校(报名站)交验相关证件;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入学注册时还须向录取学校再次交验户口簿原件(深圳户籍考生还须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考生提供虚假证件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也要取消其学籍。
六、我市教育局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差为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名。如有违反者,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向市、区教育部门举报。
七、我市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在5月25-30日。我办将于5月份举办网上咨询活动,请各位家长、同学上网查询和咨询。
感谢各位同学、家长对我市中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
(咨询电话:福田区教育局:82918379;罗湖区教育局:25666324;南山区教育局:26486177;盐田区教育局:25228527;宝安区教育局: 27781394,27757162;龙岗区教育局:89551966;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88211352;市招考办电话:82294164)
报名网址:www.szzk.edu.cn(或220.231.1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