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专 录取由市招生办负责
普通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兰州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报名和录取的时间、地点、程序及办法由市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中等职业学校参加高中阶段招生统一录取工作。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继续坚持 “面向人人”原则,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外,对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新生代”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实行免试注册入学。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业学校开办“冠名班”的招生规模,录取工作按照企业与学校的协约实施。试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春季“直升生”。
远郊县区教育局要在中考阅卷结束后,将本县区中考考生的成绩库报兰州市教育局基教一处备案,同时要根据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确定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须报经兰州市教育局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