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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琼海市中考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3773.中考网 2013-5-16 18:42:46

 

1、全省统一考试时间:625-27日。

具体安排如下表:

       日期

时间

625

(星期二)

626

(星期三)

627

(星期四)

  

语文(120分钟)

9:00-11:00

数学(100分钟)

8:009:40

 

 

 

 

英语(100分钟)

10:2012:00

其中1020-10:40

为听力考试时间

 

  

理化(135分钟)

物理(15:0016:00

化学(16:1517:15

 

(合场分卷)

政史(135分钟)

政治(15:0016:00

历史(16:1517:15

 

(合场分卷、开卷)

生地(八年级)

135分钟)

生物(15:0016:00

地理(16:1517:15

(合场分卷)

2、物理与化学、政治与历史、生物与地理为合场分卷考试,其中:政治与历史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先发物理或政治的试卷、答题卡和生物试卷,后发化学或历史的试卷、答题卡和地理试卷。理化、政史、生地考试两科中间间隔15分钟,考生不离场,前5分钟用于回收物理或政治的试卷、答题卡和生物试卷;后10分钟用于发放化学或历史的试卷、答题卡和地理试卷。

3、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七科的试题和答题卡分开。答题前,考生务必用黑色墨水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贴好考生条形码,并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准考证号、姓名和科目。答题时,考生用2B铅笔填涂选择题答案和作图(作图时须再用黑色墨水笔描黑),用黑色墨水笔答主观题,要准确将答案写在规定区域内,不要超过大黑框,否则答案无效。修改时用塑料橡皮擦干净。生物和地理两科考试答题时,考生用黑色墨水笔将答案直接写在试卷上。所有科目的考试都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五、考生档案

(一)实行考生电子档案网络管理。报名信息确认表、志愿确认表、各科统考成绩(含体育考试成绩、生地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优惠照顾政策材料等信息数据,构成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市中招办将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数据的录入、修改、核对和汇总工作。

(二)考生纸质档案袋的材料主要有:

1、初中阶段学籍卡;

2、报名信息确认表;

3、志愿确认表;

4、户口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5、少数民族考生《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或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十周年以上且户籍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汉族公务员、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子女填写的《2013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汉族考生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待遇证明表》等材料;

6、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

7、在外省市就读回琼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8、非我省户籍考生填写的《2013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非海南省户籍考生报名登记表》;

9、非我省户籍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考生提供的师级以上部队的政治部门证明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所需要的《2013年非海南省户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承诺书》;

10、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11、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和其他参加我省经济建设的人员子女考生,提供的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件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所需要的《2013年非海南省户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承诺书》;

12、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提供的《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

13、“三侨生”提供的《2013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三侨生”审核表》。港澳台籍考生、外国籍考生提供的县级以上外事侨务办、港澳台办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及身份证件、居住证复印件;

14、报考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宏志班”需要的《“宏志班”考生审核表》;

15.考生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的档案,是考生资格认定、招生录取、优惠照顾政策确认的重要依据,市中招办和学校要规范管理,妥善保存,以备查证。录取结束后,市中招办将考生档案袋退还学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回毕业学校领取,入学报到时带交招生学校存档。各招生学校要严格要求考生提交档案,不得疏漏。

六、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计划招生4144人。其中公费生计划指标2788人,择校1356人(附件11)。

为了扶持薄弱学校,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今年嘉积中学划出347个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即“指标到校生”),占本校公费生计划比例的40%。“指标到校生”分配方案另发文通知。

七、优惠照顾政策

符合以下各类条件的考生,在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学校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以公示):

(一)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

(二)以下五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3人以下(含3人)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上两场以上)的考生;

4、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

5、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6、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八、招生录取原则及办法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指标和考生报考志愿的批次、顺序,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考试学科等级和各学科原始分总分的高低依次择优录取。

2、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其中,嘉积中学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确定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8科的原始分总分;第三,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但各招生学校须于64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材料录取的具体办法,然后报市中招办备案。

4、海南中学等普通高中学校定向到我市的招生计划指标,只录取琼海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5、我市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不得突破招生区域面向全省招生。

6、已被录取的公费生不予退档。各招生学校要特别注意甄别考生的录取状态,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公费生。

(二)招录办法

1、面向本市招生的重点高中学校和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由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志愿、毕业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使用省中招系统负责出档给学校,择优录取,并报省中招办备案。

2、为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今年嘉积中学将40%公费生指标直接分配到本市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招录对象为填报了嘉积中学志愿,在其初中毕业学校读满3年,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此分数线不高于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可以将剩余指标调整到其它初中学校,或用于奖励办学进步显著的初中学校,但要保证没有考生上线的初中学校至少有1名考生被录取。严禁将剩余指标用于转录择校生或其他用途。

3、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范围涉及体育、艺术领域,招生对象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学校须制定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确定招收特长生的报名条件、资格认定方式、人数比例及测试和录取办法,于47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后实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公费生计划的6%。测试工作安排在413-18日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时到报考学校参加专业测试或面试。学校组织测试时必须严格进行规范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徇私舞弊。市教育局参与测试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招生学校按1:1.2的比例确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后于510前报市中招办备案。文体特长生的录取要单独进行,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体育特长生升学考试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30%;艺术特长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校统招生最低分数线的50%)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方可录取。

4、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招生录取,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意见》(国发办〔200110号)和《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7834号)等文件精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严格执行“限招生人数、限学业成绩、限收费标准”的政策。学校录取的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公费生计划的15%。市重点高中学校面向外市县招收的择校生不得超过本校择校生总人数的25%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根据考生志愿的批次和顺序按学业成绩择优录取。已被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择校录取。各学校招录择校生超计划和招录已被其他学校录取为公费生的不予审批,不予认可学籍,责任由学校自负。

5、市职业中专学校秋季招生优先录取填报该校志愿和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必须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其中应届学生必须参加今年全省统一考试,往届生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学校录取不集中在录取场统一出档,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中招办提供的报考志愿等相关信息进行招生宣传,组织学生登记入学,开学后办理录审相关手续。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或未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直接到学校报名。应届生还须提供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6、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我省的有关政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除列入录取批次的公费生计划外,其他计划可实行自主招生,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标准、招生方式,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组织实施。学校可在本省范围内跨市县招生,但只能招录参加我省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各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我省招生规定,被录取并已到校报到的学生信息输入省中招网,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市教育局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核监管,杜绝违规招生行为。为方便学校自主招生,省中招录取系统设3个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任选3所学校填报。

九、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完成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为落实《琼海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目标,各中学要加强领导,加大招生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动员毕业生报考,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和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第三、四、五批次志愿,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提高报考率,力争完成我市今年招生计划。

附件:12013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非海南省户籍

     考生报名登记表

   22013年非海南省户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承诺书

   32013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三侨生”审核表

   4、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

      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

   5、海南省驻三沙市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

      子女审核表

   6、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

      核表

   72013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自治地方

      汉族考生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待遇证明表  

   8、省一级学校名单

   9、具有接收外国籍学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名单

   102013年琼海市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112013年琼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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