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招生的录取办法
市教育局依据推荐招生计划、推荐学生的考试成绩,分别划定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完成推荐招生分配名额的初中,其剩余指标,分区域按考试成绩调剂到其它初中。
省级示范高中录取:参加省级示范高中推荐招生,且考试成绩达到统一划定的省级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以初中为单位,分校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市级示范高中录取:参加市级示范高中推荐招生,且考试成绩达到统一划定的市级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以初中为单位,分校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录取名单确定后,采用电脑派校的方式,分别将录取的考生随机分配到襄樊四中、五中和襄樊一中、三中。对随机派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
2009年6月上旬,在襄樊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fjyj.cn和襄樊教育信息网 http://www.xfedu.cn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