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淼)昨日,长春市中考成绩放榜,录取分数线预计7月11日公布,11日将进行第一次录取,7月14日至7月17日考生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
继续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www.cczsb.com)查询录取情况。城区普通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由长春市招生办统一印制发放,考生档案由长春市招生办统一分发到录取学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推荐生提前录取
推荐生提前录取,根据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初中的推荐生名额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录取以推荐生5项测试成绩为依据,其中,学业成绩以中考成绩为准,其他4项以初中学校测试成绩为准。录取时按推荐生5项测试成绩的等级择优录取,有C等成绩的不予录取。推荐生的学业成绩不低于所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30分。
自主招生按成绩择优录取
自主招生的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录取办法是在长春市招生办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名单中,按高中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人数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报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10分,按计划数录满为止。
5年制高职学院不准招免试生
师范类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加试的专业,在获得面、加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实行加试的专业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信息,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5年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含“3+2”高职班)必须依据当年的中考成绩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不准招收免试生。允许已取得初中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免试录取,但优先录取有中考成绩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