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0年初中英语听力口语
自动化考试实施细则
各区县教育局:
2010年江苏省中考继续实行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以下简称“自动化考试”)。为了推进中学英语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初中学生综合运用英语听说的能力,贯彻省教育厅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自动化考试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自动化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区县具体实施。
市教育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中教处、监察室、市招生办、市教研室、市装备办和市电教馆等处室的负责人担任组员。
2.区县也应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区县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考试对象
1.全日制初级中学全体初三在校学生;
2.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考试的日期为2010年4月24日、25日两天。各时段详细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4月24日(星期六) |
4月25日(星期日) |
上 午 |
下 午 |
上 午 |
下 午 |
第一时段
(1-2批次)
7:40-8:40 |
第五时段
(9-10批次)
13:10-14:10 |
第九时段
(17-18批次)
7:40-8:40 |
第十三时段
(25-26批次)
13:10-14:10 |
第二时段
(3-4批次)
8:45-9:45 |
第六时段
(11-12批次)
14:15-15:15 |
第十时段
(19-20批次)
8:45-9:45 |
第十四时段
(27-28批次)
14:15-15:15 |
第三时段
(5-6批次)
9:50-10:50 |
第七时段
(13-14批次)
15:20-16:20 |
第十一时段
(21-22批次)
9:50-10:50 |
第十五时段
(29-30批次)
15:20-16:20 |
第四时段
(7-8批次)
10:55-11:55 |
第八时段
(15-16批次)
16:25-17:25 |
第十二时段
(23-24批次)
10:55-11:55 |
第十六时段
(31-32批次)
16:25-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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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时段
(33-34批次)
17:30-18:30 |
1.时段安排:2010年4月24日、25日两天,每天设正式考试八个时段(上、下午各四个时段),每半天的四个时段之间的间隔为5分钟;另设备用时段(第十七时段)。
2.批次安排:每个时段含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考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实际考试时间20分钟(听力部分12分钟,口语部分8分钟),进场、身份确认及设备测试5分钟,退场5分钟。
四、考点设置及考场安排
1.各区县设置考点学校要合理、周到。根据生源分布和考务管理要求,在部分初中学校设置考点,以该校的计算机网络机房为考场。原则上乡镇设到初中学校,城区设点可相对集中,要求交通便利,机房条件好,便于管理。
各考点学校的计算机及相关软硬件配置均须符合省自动化考试要求。凡不达标的学校必须升级、补充相关软件与设备,方能设为考点。
2.各考点学校应统一设置“南京市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中学考点”标志。除在醒目处对出入准备室、考场的路线做出清晰指引外,还应同时公布考试批次、时间、考生守则、举报电话等信息。
各考点学校内设准备室和考场。须合理设置路线,对未考学生实行封闭管理,对已考学生及时带离考试区域,避免双方接触。在考试区域(含准备室、考场及进出场沿线有关地段)内还须设置警戒,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3.各考场要有醒目的考场序号和本考场每批次的考试时间,设置物品摆放处。考场内墙壁上、黑板(白板)上须无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考场内考试用的计算机和备用计算机座位须按照一隔一的方式进行设置并重新编写机位号(001、002……),确保机位号奇、偶相邻。个别学校如因条件限制无法确保一隔一设置考试机位的,须确保两台考试机之间的距离大于80厘米。
4.各区县招生办应根据每个考点学校的机位数,安排考生在两天内完成考试,每场都须留有备用机位。
五、考点组织机构
各考点学校由该校校长(或副校长)担任考点主任,成立考务办公室,指定专人做好考务组织、保密保卫、安全保障等工作。(《工作人员条件与职责》见附件一)
1.各区县应安排专人负责各考点学校的考务工作和监督管理。每考点设考点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其中须有一名非考点学校的领导兼作监督员,负责监督考试全过程)。
2.考点准备室设管理员一名,每个考场设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各一名。各初中学校还要安排若干名带队教师。
监考员须由其他学校教师担任,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本考点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考点主任、监考员、系统操作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组织考试时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入考试区域一律佩戴相应的标志牌。
4.在考试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必须当即停止其工作,错误性质严重的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试卷管理
1.自动化考试试卷由省教研室统一制定,在启用前为机密级材料。
2.各区县招生办和考点学校分别按照《操作规程》从网站上获取本区县考生信息库和试卷等考务材料。
3.所有考场每个时段使用2套试卷(A、B卷),加上备用时段,两天考试共命制34套试卷。每个考生所用具体试卷由其所处时段及所在考场对应机位号的奇偶确定。每个时段奇数座位用该时段A卷,偶数座位用该时段B卷。
4.每个时段的试题只能在规定时段开启使用,提前和延后都不能使用。试题的开启使用时间是每个时段开始前10分钟(用来提前导入试卷文件),每个批次开考时间不得晚于标准考试时间10分钟。
七、考试流程
(一)考前准备
1.各区县招生办于4月8日前向我办上报考场编排信息,编制本区县《自动化考试秩序册》(包括区县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考点校考点正副主任、考点考场安排表等),并于4月20日将《秩序册》和《考场通知单》下发到各初中学校,将《秩序册》和《考生签到表》下发到各考点学校。
2.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考前培训,内容有《考生守则》(见附件二)和《考生培训要点》(见附件三)等。
3.各区县招生办负责选聘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务培训。
每个考场安排一位非考点学校的教师担任监考员,一位考点学校信息技术教师担任系统操作员。各区县招生办考前应对所有监督员、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进行培训,明确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管理,熟悉《考试实施流程及指令》。
4.各考点学校须于4月23日前对照《考前检查流程单》,按照要求认真检查机房的软硬件配置情况,4月24日前更新监考机程序、校对电子加密锁、下载试卷并校验无误,确保万无一失,并封闭考场。
(二)考试过程
1.每个时段开考前30分钟,初中学校带队教师将该时段的考生送进准备室。考生依次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在准备室有序就座。准备室管理员对考生进行《考生守则》和《考生培训要点》的培训。
2.第一、第九时段开考前30分钟,系统操作员启动监考机,同时打开所有考试机,启动考试机上的网络版客户端程序,做好考试准备。
3.每个时段开考前10分钟,系统操作员在监考机上导入该时段使用的A、B两套试卷,并设置试卷分发规则。系统操作员须按本考场的实际时间和时段,打开相应时段的试卷。
4.每个批次开考前5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在指定座位就座,并将《考场通知单》放在醒目位置。监考员核对考生《考场通知单》,无误后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
5.上述程序完成后,系统操作员点击考场服务器的“允许登录”按钮,考试机自动启动考生登录界面。
6.考生输入建档号,计算机显示该建档号所对应的考生姓名、性别、建档号和照片,考生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设备测试。设备测试完成后,系统进入等待考试界面。
7.当所有考生完成设备测试、开考时间到达时,系统操作员下达“开始考试”指令。考试机进入开考倒计时状态,并在5秒钟倒计时结束时正式开始考试。
8.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场内的考生也不得在考试结束前退出考场。
9.听力考试时,考生只需使用耳机收听题目,并用鼠标点击正确答案。口语考试时,考生只需对着麦克风答题,考试设备会自动对考生的口语回答进行录音。在录音前熟悉短文的过程中须默读,不得发出声音。
10.考试过程中,考生可以注意主界面右下方的倒计时显示,合理安排答题时间,控制好答题节奏。
11.考试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考生一律举手报告监考员解决,不得自作主张操作机器程序。
考场中异常情况处理见《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异常情况解决后,须将情况记录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上。
12.监考员发现考生严重违纪时,经和系统操作员共同确认后,由系统操作员在监考机程序的考生信息栏中,右键单击该考生姓名后选择标志设置,在“事件类型”栏中选取[作弊],在处理结果栏中选取[取消考试资格];另外,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中注明作弊情况,并向考点主任汇报。考点主任、监考员、系统操作员与考生本人均须在该登记表上签名。
13.考试结束时,考试机将自动上传答卷,考生须等待数据信息上传完毕。当考场所有考生都完成上传答卷后,系统操作员在监考机上点击[考试完毕]按钮,考试机即结束工作,并在界面上显示“考试完毕,考生请退场……”的提示信息。考生看到该信息后,方可按照监考员指令离开考场。离场时不得关闭考试机。
系统操作员核对《考生签到表》无误后,签字确认。对缺考及重考学生,填写在《缺考及重考考生情况登记表》上。
14.每个批次考试结束、考生离场后,系统操作员只需点击[继续下场]按钮,即可调入下一批次的考生信息。待下一批次考生进入后,即可点击[允许登录]按钮,允许考生登录。
(三)考后工作
1.所有场次考试结束后,系统操作员导出本考场全部考生答卷包到下发的U盘中,并校验U盘中的答卷数据,同时在监考机上做好备份。然后与监考员一同将U盘、电子加密锁与填写好的《考生签到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和《缺考及重考考生情况登记表》一起上交给考点主任。
系统操作员在考试结束后20日内,不得对监考机进行初始化操作,不得清除监考机和所有考试机上的任何数据信息。
2.考点主任清点并核对考场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提交的U盘、电子加密锁以及相关材料,核对无误后将U盘、电子加密锁和上述材料装袋密封并加盖学校公章,上交区县招生办。
3.各区县招生办将考点学校上报的U盘、电子加密锁和相关材料收齐后,用移动硬盘汇总各考点学校U盘中的答卷数据,将相关材料一同于4月26日上交我办,U盘和电子加密锁由区县招生办保存。
4.4月27日至29日,我办组织统一评卷。
5.5月10日,我办将考试成绩下发到各区县招生办。
八、成绩通知及复查
1.通知。考生所在学校于5月12日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
个别有听力障碍或有口语表达障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向区县招生办出具相关机构的认定证明,由市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给分。
2.复查。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申请复查的考生须填写清楚所在区县及考点、考试时间及考场、建档号、姓名等事项),经所在初中学校签署意见,同时携带本人的《考场通知单》和分数条,于5月14日上午到所在区县招生办登记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办理。
各区县招生办于5月14日将申请复查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我办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各区县招生办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九、经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的要求,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次5元。
十、工作日程
4月2日下午,召开自动化考试考务工作会议。
4月8日前,区县招生办上报考场编排信息。
4月20日,区县招生办通过网站获取本区县考生信息库,打印《考场通知单》和《考生签到表》,并与《秩序册》等材料一同下发有关学校。考点学校下载本考点考生信息库。
4月23日,考点学校下载试卷。
4月24日前,考点学校通过网站更新监考机程序。
4月24日至25日,区县统一组织自动化考试。
4月26日,区县招生办上报考试数据及相关材料。
4月27日至29日,市招生办组织统一评卷。
5月10日,市招生办下发考试成绩。
5月12日,初中学校公布考试成绩。
5月14日上午,区县招生办受理考生复查申请,上报市招生办。
附件一:南京市初中英语自动化考试工作人员条件与职责
附件二:南京市初中英语自动化考试考生守则
附件三:南京市初中英语自动化考试考生培训要点
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一日
抄送:省教研室、市教育局、市教研室、市电教馆、市装备办、区县招生办、区县教研室、区县电教中心、全市初中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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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南京市初中英语自动化考试工作人员条件与职责
一、考点主任职责
1.在市、区县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考务工作。
2.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考点考试的教师担任考点工作人员。
3.组织考点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各自职责,熟悉工作流程。
4.负责安排本考点考场布置等,按时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5.安排有关人员发出考生进场信号。
6.负责加强考点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保证考点的正常供电。
7.监督各考场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在规定的时间打开相应时段的试卷。
8.随时掌握考点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的偶发事件和违纪舞弊事件,如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9.做好本考点的各考场考试数据U盘、电子加密锁的收集以及《考生签到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缺考及重考考生情况登记表》的验收和上交工作;撰写考点工作小结,将考试情况或发现问题上报市或区县招生办。
10.因考点主任工作不负责造成考风考纪混乱,或发生重大问题,主管部门将视情节给予考点主任和有关人员必要的处分。
二、准备室管理员职责
1.准备室管理员主要负责维持准备室内的秩序,对考生进行教育、培训等工作。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相关考试工作。
2.考试期间一律佩戴标志牌上岗。对考生态度要亲切耐心,要帮助考生消除紧张心理,保持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
3.在每个时段开考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准备室有序就座。提醒考生不得将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及通讯工具带入准备室。
4.负责考生登记签到,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系统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的培训,维护准备室内秩序,保持准备室的安静。如有违纪现象应立即制止,并视情况向考点主任及时汇报处理。
5.按照每个批次规定时间,组织参加该批次考试的考生离开准备室,有秩序地前往考场。
6.考生离开准备室时,提醒考生将随身物品带离准备室,放在考场的物品摆放处,不得将通讯工具等物品带到座位上。考试结束后,不再回到准备室。
7.考试期间不得串岗、会客、接电话、吸烟、读报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区域。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考点主任批准并派专人替换。
8.准备室管理员不得进入考场。
三、监考员职责
1.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相关考试工作。
2.服从安排,严守纪律,熟悉有关考务。做好本考场的准备工作,一律佩戴规定标志牌上岗。
3.对考生态度要亲切耐心,帮助考生消除紧张心理,让他们发挥出应有水平。
4.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要求,坚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考场纪律。
5.制止除考点主任、系统操作员、巡视人员以外任何人在考试期间无故进入考场。
6.在考点主任监督下,配合系统操作员在规定的时间打开每一时段的试卷。
7.考生进入考场后,安排考生对号入座,核验考生身份(包括姓名、建档号、机位号和照片等)。
8.考试开始后巡查考场,与系统操作员一起处理突发事件,对考试中异常情况要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9.必须按考生的违纪情况如实填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不得隐瞒袒护,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表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任及时处理。
10.考试结束后,指挥考生有秩序地离开考场。
11.正确、清楚、无误地填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和《缺考及重考考生情况登记表》,不得涂改考场记录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考点主任签名),不得外传考试题目和考生答题情况。
12.考试期间不得串岗、会客、接电话、吸烟、读报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区域。
四、系统操作员职责
1.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和监考机软件系统操作方法。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相关考试工作。
2.服从安排,严守纪律,熟悉有关考务和监考机软件系统操作方法。做好考场软、硬件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3.考试期间一律佩戴规定标志牌上岗。
4.对考生态度要亲切耐心,帮助考生消除紧张心理,让他们发挥出应有水平。
5.考试过程中正确操作监考机,密切注意监考机的实时监控信息。在考场内无异常和突发情况时,不得擅离监考机。
6.与监考员一起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并对考场出现的异常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7.与监考员一起正确、清楚、无误地填写《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和《缺考及重考考生情况登记表》,不得涂改考场记录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考点主任签名),不得外传考试题目和考生答题情况。
8.考试结束后,将本考场的全部考生答卷导出到U盘,并校验U盘中的答卷数据,同时做好监考机和考试机内考生答卷文件的备份工作。然后将U盘、电子加密锁与《试卷密码启封签字确认表》、《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和《缺考及重考考生情况登记表》一起上交考点主任。
9.考试期间不得串岗、会客、接电话、吸烟、读报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区域。
五、监督员职责
1.在区县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考点学校的监督工作。
2.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3.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熟悉考务,了解考点学校各个工作室的操作过程和要求。
4.协助考点主任检查考点学校的各项布置,监督考点学校工作,保证考点学校良好的考风考纪。在考试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考点主任交换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区县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5.应坚守工作岗位,佩证上岗。
6.若监督员违反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各考点学校有权向区县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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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南京市初中英语自动化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须凭《考场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考生须在本人考试时段开始前40分钟抵达考点学校,观看考场分布和行进路线。
4.考生须在本人考试时段开始前30分钟进入准备室,接受考前教育。
5.考生携带《考场通知单》按照本人考试批次规定的进场时间进场。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场。考生将随身物品放在考场的物品摆放处,不得将教材、参考书、纸张、文具用品及通讯工具等带到座位上。在指定座位就座后,将《考场通知单》放在醒目位置,接受监考员核验。同时,按照计算机的提示进行操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设备故障等问题,可以举手向老师报告。
6.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口语考试时,在录音前熟悉短文的过程中须默读,不得发出声音;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离场;不得在考场内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
7.考试中不得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考试设备。若故意损坏考试设备,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对损坏设备予以赔偿。
8.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考场内的用品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不得与准备室的考生接触或作任何其他方式的联系。
9.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考试违纪违规者,将按照《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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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南京市初中英语自动化考试考生培训要点
一、考试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1.听从监考老师要求,没有开始考试之前不要随意触摸键盘或点击鼠标,考试中不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操作。
2.考试中出现问题,一定要举手示意,请监考老师解决相应的问题,不要自做主张。
3.不要按动计算机电源键,按动会导致退出考试。
4.考试完毕交卷后,不要关闭考试软件。
5.考试交卷完毕,须等待监考老师确认答卷已经回收到监考机,方可离开考场。如果出现问题,需要听从监考老师安排。
6.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考场内的考生也不得离开考场。
二、考试软件的使用
1.出现登录界面后,输入自己的建档号,然后点击【登录】,一定要核对身份确认界面出现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进入设备测试部分。建档号输错,可以点击【取消】,重新输入自己的建档号。
2.按照系统提示戴好耳麦,调整好话筒的位置,完成设备测试,等待考试开始。待全体考生均完成设备测试后,监考老师会下达开始考试指令,5秒钟后考试将正式开始。
3.听力部分考生只需使用耳机收听题目,用鼠标点击正确答案;口语部分考生只需按照系统提示,对着麦克风录制回答内容。
4.请考生注意考试主界面右下方的倒计时时间,合理安排答题进度,控制好答题节奏。考试时间到,系统会自动交卷。
5.考试界面出现“请离开考场”提示信息,经监考老师同意后,考生立即有秩序离开考场,不要关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