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条件
1.参加2016年顺昌县中考的考生。
2.户籍在顺昌县辖区内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户籍不在顺昌县辖区内但学籍在顺昌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志愿填报
凡在顺昌县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顺昌县普通高中。考生可进入《2016年南平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定为:6月10—15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志向和意愿的唯一信息,应确保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准确无误,凡错选、漏选、未保存等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普高志愿共设三个志愿栏目,每个志愿栏目均设有顺昌一中统招、顺昌二中统招和金桥学校,在第一、第二、第三志愿栏目中考生均可选择填报一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