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峥)昨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全市中考体育考试的时间统一定为2010年4月,由各区(市)县负责组织。
因身体等原因申请缓考的考生,由各区(市)县统一安排补考。在考试当天因临时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或未能参加完体育考试的考生,也可申请参加补考。如补考仍不能参加者,按免试生计分办法处理。
如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慢性病),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明显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高度近视(矫正视力800度以上,视网膜病变)及其它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疾病,应动员考生申请办理免试手续,经家长签字、学校签章后报区(市)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单项免试或全部免试,免试项目按满分的70%计分。在地震中因灾受伤申请免试的,其免试成绩由当地招委、教育局研究确定,城区由各区招委、教育局研究,报市招考委、市教育局批准。往届生和外地回城生在报名的区(市)县统一参加体育考试。
(本文来源:成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