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青岛中考市内四区普通高中报名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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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青岛市教育局 2009-4-16 10:32:23 |
2009年市内四区普通高中报名有关要求
1.参加普通高中报名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青岛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持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初中学业考试报名单; (4)体育准考证及体育成绩; (5)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由学校通过综合评价软件打印); (6)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包括各类竞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7)研究性学习报告至少1份; (8)享受加分、优待政策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及地点:考生本人持有关报名材料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23日、24日(星期六、星期日)。报名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由报名学校留存。只参加学业考试不升学的考生报名地点为青岛艺术学校原青岛十三中校区(大连路18号)。高中学校通过市教育局“普通高中联网报名系统”组织报名,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毕后,须打印报名信息,请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粘贴到高中招生报名档案袋上,由高中学校留存。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持其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向报名学校索回报名材料,转交录取学校。 3.报名及考务费收取:高中收取25元(含报名费及6科考试科目考务费);初中学校八年级收取9元(含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务费),初中学校九年级收取11元(含历史、英语口语、体育考务费)。上述费用,市内四区各初中、高中学校均以学校为单位直接缴市教育局计财处,缴费时间:5月28日(星期四)前,联系人:高青,联系电话:85912952。 4.往届生、外地回青考生报名:市内四区往届生和外地回青考生(指户籍是青岛市内四区,在外地上学欲回青参加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含职业学校),学生本人须于5月4日(星期一)至8日(星期五)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延安一路29号乙佩斯英语培训中心105室)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信息采集,逾期不予办理。外地回青考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外地回青考生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已参加当地县(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发布成绩的学业考试并经当地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成绩可认定为我市会考成绩(资格审查时提交,证明格式见附件8);成绩未予认可的,须参加2009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上述科目考试。 5.直升生、指标生报名材料准备。直升生:各初中学校要为被推荐学生填写《青岛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录取推荐证明》、两位具有推荐资格教师的推荐信、综合素质评价表及招生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初中学校要对所有公示材料逐份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公示后的推荐材料要用档案袋封存,并加盖学校公章。指标生:获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自主填报《青岛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必须明确填写要报考的第一志愿高中学校并持该表报名。《青岛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录取推荐证明》、《青岛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登记表》、《青岛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直升生名单》等表格及填报要求见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市内四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08〕23号)。各区教体局、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核被推荐学生的有关材料、成绩,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有关考生的直升生、指标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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